哪怕小九当时身边还有一个王定,但是考工令他们也仍然担心她会不会不小心误伤了自己。
不止考工令他们有这样的担心,刘彻也一样,不过不同的是刘彻除了担心之外,也添了几分怀疑,他在想他女儿该不会带着环首刀就直接去军营找她阿兄了吧?
刘彻可没有忘记在他们父女相认之前,小九对他和对霍去病有多厚此薄彼的,在他们父女相认之后,哪怕这会儿小九因为对他有所改观,不再像之前那样总是一口一个“刘野猪”地喊他,也不再凡事都和他对着干了,但是刘彻在小九的事情上面
颇有自知之明???
他仍然是比不上霍去病在小姑娘心里头的地位和分量。
对此,刘彻不是不吃醋,而是吃醋也没用,因为小九压根不哄他,这也是为什么刘彻一听到考工令这么说之后会这么想的原因,实在是因为这确实像小九会做的事情。
刘彻并不是那种喜欢藏着掖着,什么话都不愿意说的人,所以等见到小九之后,他直接就问出口了:“你去见你阿兄了?”
“啊?”小九被问得一愣一愣的,她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刘彻为什么会这么问,但是却还是摇摇头道,“没有,我去办正事儿了。”
“你去办什么正事儿?”得知小姑娘并不是第一时间拿着环首刀去找霍去病,刘彻心里顿时就满意了,随口问了一句之后注意力就放在了环首刀上面了,“考工令说这环首刀你试过了,感觉怎么样?"
“好使得很。”小九将环首刀递给了刘彻,然后道,“一刀下去能把一个将近成年的男子手臂给轻松劈下来且刀刃不卷边。”
“你………………”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的?
后面的话刘彻还没有问出口,从小九手中接过那把环首刀的他已经看到了刀身上沾着的血迹了,这下他知道她为什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了,只是……………
刘彻看看环首刀上的血迹,再抬头看看小九,“你这是劈了哪位将近成年的男子手臂了?”
“一个想强抢民女的恶霸。”小九说,“我也没想到会遇上这种事情,正好环首刀当时就在我手里,我一个没忍住,就动手把那个渣滓的手给劈了。”
刘彻闻言,脸色不太好看,倒不是因为小九动刀把人的手臂给劈了,而是这已经是小姑娘第二次在长安遇到恶性事件了。
第一次遇上的恶性事件当然就是张安世险些被拐了,不过当时王温舒并没有担任执金吾一职,所以刘彻要怪也怪不到他的头上,但是这一次不一样??
刘彻侧头看向一旁的王温舒:“温舒,你刚刚才跟朕说什么来着?”
经过他连日来的打击和整治,长安的治安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改善?
他女儿出门一趟就能够遇上强抢民女的恶性事件,请问长安的治安哪里得到显著的改善了?
“是臣的错。”王温舒连忙起身请罪,“臣回去之后定会彻查此事,给陛下和公主一个交代。”
在王温舒认错的时候,小九已经下意识地转头朝着他看了过去,其实小姑娘早在进来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对方的存在了,毕竟对方也给她行礼了,只是小九并没有放在心上,甚至压根没有想过他就是王温舒本人。
因为小九想象中的王温舒肯定是个面容凶恶,面目可憎的小人模样,但是谁能告诉他??
为什么面前这个男人长了一副浓眉大眼的正派模样啊?
小九犹不敢信地开口:“王温舒?”
虽然被小姑娘直呼大名了,但是显然王温舒不敢跟小九计较,不仅不敢,还得侧身应道:“臣在。”
得嘞,敢情还真的是王温?说好的相由心生呢?明明是人不可貌相,谁能想到又贪又毒又嗜杀的王温舒竟然长了一张充满正义的脸呢?
小九忍不住又多看了王温舒两眼,然后转念一想又觉得他是这个样子也不奇怪,毕竟就冲着刘彻那颜控的性子,王温舒要是真的长得尖嘴猴腮,面目可憎的话,再有能力只怕刘彻也不会提拔他甚至把他调到自己的身边来当差。
因为怕伤眼。
小九虽然也喜欢长得好看的,但是她可不是那种三观跟着五官走的人,所以惊讶过后,小姑娘并没有因为王温舒的长相而对他有所改观。
她道:“我突然想起来,我就这样把那个恶霸的手给劈了,这属不属于犯法?”
“殿下说笑了。”王温舒道,“你的此举是见义勇为,自然不属于犯法。”
他这么说并不是为了巴结小九,而是大汉的法律确实规定了见义勇为是不犯法的,哪怕在见义勇为的途中不小心杀了人,那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。
相反,如果见到有人遇险,而自己又有能力出手相救但是却并没有出手的话,那才是违法了,严重的话还得罚钱。
小九又问:“那恶霸强抢民女算犯法吗?”
“自然。”王温舒斩钉截铁地道,“强抢民女若是没有得手,那么需斩左趾以为城旦,而若是得手的话,则被判宫刑或者死刑。”
小九再问:“如果恶霸强抢民女的时候还打死人了呢?”
王温舒想都不想地道:“那必然会被判处死刑。”
“哦。”小九点点头,然后道,“也就是说如果受害者把恶霸告到你的面前,你会 -->>
64、第 64 章